2020-2021采暖期即将开始,为保障您今冬正常用热,请及时缴纳采暖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从2020年9月10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止。
二、缴费标准
根据鹿价(2008)10号及供指办【2016】37号文件规定:居民采暖价格为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0元(多层建筑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算;带电梯的多层、高层建筑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扣减15%公摊面积计算)。非居民采暖价格为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0元(按建筑面积)。
三、缴费方式
1.手机进入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2.使用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费。
3.前往鹿泉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缴费。
4.前往华能供热服务大厅缴费。
四、缴费凭证
收费窗口根据您交费情况开具缴费凭证,您需注意核实缴费人姓名、金额、详细住址等信息是否准确,并妥善保存,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为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开具发票
如您需要发票,请持有效缴费依据于11月10日前到供热服务大厅开具。
六、报停与恢复用热
热用户本采暖季无用热需求,请于2020年10月15日前,持房主本人身份证件、缴费卡前往供热服务大厅办理空置房申请,采取隔离关断措施并由我公司人员验收后,缴纳空置房热费(全额热费的百分之二十)。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按全额缴费。申报后由我公司统一采取隔离关断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按全额缴费。
本采暖季需要恢复用热,请于今年10月15日前,持缴费卡前往供热服务大厅办理恢复用热申请,并缴清当期热费及历史欠费。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0311-67361988(非供暖季8:00-17:00,供暖季24小时),华能供热将竭诚为您服务!
华能供热服务大厅,地址:鹿泉开发区昌盛大街110号。营业时间8:30--17:00,15点后只接受银行卡支付。
缴费提示:
为减少您办理业务的等待时间,您可持银行卡在供热服务大厅办理缴费业务。无缴费卡用户办理以上业务,需到华能供热服务大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房产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用热面积的有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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